导读:一次出轨,最终的结局是4人遇害,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偷得一时欢愉,代价却着实沉重。
一次出轨,最终的结局是4人遇害,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偷得一时欢愉,代价却着实沉重。
当然,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事件的“关键人物”,也就是婚内出轨的妻子李某娟“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们觉得“不公平”,在一审宣判之后,家属选择申请抗诉。
被告人刘某宾和李某娟是夫妻关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李某娟和另外一名男子陈某强意外偶遇,并且双方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伦理道德的底线最终还是被偷情的刺激感突破,两人遂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虽然两人都有各自的家庭,可是正如许许多多婚外情一样,他们身处其中就难以自拔。
时间来到2020年2月初,李某娟的丈夫刘某宾知道了妻子和陈某强之间的事情,像大多数男人一样,他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甚至他心中开始产生杀害陈某强的想法。
刘某宾在质问妻子李某娟的过程中,李某娟深知自己的错误,背叛了丈夫,背叛了家庭,当场表示以后坚决断绝和陈某强之间的来往。然后刘某宾把自己想要杀死陈某强的想法告诉了妻子,并且表示,如果真的准备和陈某强断绝来往,就跟自己一起去他家把他杀死,一了百了。
李某娟“为表忠心”,竟然答应了。2020年2月27日7时许,两人一起去市场买了两把木柄单刃尖刀,随后由李某娟带路,两人来到陈某强家附近。
这对夫妻,一人一把尖刀,进入到没有上锁的陈某强家,先后杀害4人,包括李某娟的情夫陈某强,陈某强的妻子,陈某强的母亲以及陈某强只有11个月大的小女儿,大女儿因为在另外一个房间熟睡才幸免于难。
杀害几人后,两人逃离现场。不过很快,刘某宾深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打电话报警自首,两人随即落网。
2020年12月8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某宾和李某娟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宾死刑,判处李某娟有期徒刑12年,两人还需共同赔偿4位死者家人物质损失共计13.6万余元。死者家属认为李某娟量刑过轻,申请抗诉。
因为李某娟和陈某强的偷情,因为刘某宾的目无法纪,两个家庭彻底被毁。
“反复无常”的李某娟
2021年4月20日,该案二审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对于刘某宾来说,无论怎么审,即使他有自首情节,他也逃脱不了死刑,因为在作案的过程中,他是绝对的主导,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主观故意,是板上钉钉的主犯。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李某娟,她究竟是共犯还是从犯。
据悉,李某娟在侦查过程中,前后四次更改自己的口供,而最后一次口供中,她说自己一同前往是因为受到丈夫刘某宾的胁迫,不得已而为之。
首先一点,单单就说她前后四次更改口供,就能充分说明她内心非常矛盾,她心中有很多犹豫的地方,直白地说,她怕死。
再者,她听到丈夫说要杀死情夫的时候,并未坚决反对。这不正常,如果说丈夫刘某宾恨陈某强还说得过去,她也恨陈某强吗?她如果很陈某强,就不会和陈某强发展成情人关系了。既然不恨,她一个成年人不会不知道杀人的后果,但是她还是去做了。
最后,她和丈夫一起去购买凶器,并且带路前往死者家中,一起进入。在整个过程中,如果她愿意,总有机会可以“逃离”丈夫,可是她没有这样做。
我倒是觉得李某娟应该是这样的想法,她深知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把这个错误产生的原因主观地加在了情夫陈某强的身上,主观地认为是陈某强“害了”自己。
单纯作为一个围观群众,我也认为李某娟的量刑过轻。
出轨之事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
我一直坚信一件事,婚内出轨的两人,都称不上无辜,本案当中的李某娟和陈某强,大概率是你情我愿,“相互需要”的关系。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李某娟个人不愿意,陈某强大概率不会和她搞在一起。
再来说回刘某宾,他原本算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妻子背着自己和另外一个男人私会。我实际上想不明白一件事,出现这样的事情,他为什么不先找自己妻子的问题,而是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到了陈某强的身上。
仇恨可以让一个人失去理智,甚至变得疯狂、冷血。即使刘某宾认为是陈某强“勾引”了自己的妻子,可是陈某强的母亲、陈某强的妻子、陈某强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她们并没有“得罪”你啊!她们都是无辜的,为什么连她们也不放过?
这就是仇恨,由仇恨引发出来的心魔着实可怕。
陈某强已经被杀,本来不想“指责”他,可是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诚然刘某宾是杀人的真凶,可是陈某强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女儿,仅仅因为偷情的快感和刺激感。
在谴责被告人的同时,也应该对被害者的行为进行反思,如果没有当初,就不会有后边的结果,事情就是这样,所有的因促成了最后的果。
家庭代表着忠贞和责任,虽然法律层面没有对出轨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可是由出轨引发的刑事案件非常多。
一旦突破道德伦理的底线,接下来可能就会涉及到法律的层面,无数的案例都验证了这条“真理”。所以不要以为仅仅是法律触碰不得,道德伦理一样触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