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新闻内容来看,两位老人虽然年近八旬但依然思路清晰。考虑到十几年前他们应该也才六十出头,他们当时做出决定将房子过户给好友时,应该是不存在上当受骗
杭州的罗大伯夫妻俩为了帮助朋友,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对方,用于去银行抵押贷款。当初说好了,房子五年归还,现在十多年过去了,罗大伯和徐阿姨夫妻俩都已经年近八旬,房子却要不回来。这套120平方的房子是他们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的,可是,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却面临强制查封,两位老人即将无家可归。
由于老人之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好友,也就是说房子在法律上已经归属于好友,是好友名下的资产。而法院即将对两位老人目前居住的房子进行查封,这也说明老人的好友存在明显的欠债情况,因为资不抵债,所以法院不得不对老人好友名下的资产进行查封,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来回笼资金。
综合来看,法院的操作是完全符合规章制度的。法律也是无情的,白纸黑字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律不可能因为出于同情而袒护某人。这一事件中,最直接的受害者应该是老人好友的欠钱对象,因为到目前为止,欠款依然还没有到位,而且由于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难度,欠款什么时候到位都是未知数。又有谁去同情被欠款的人呢?
帮助好友为何要采取如此方式?
从新闻内容来看,两位老人虽然年近八旬但依然思路清晰。考虑到十几年前他们应该也才六十出头,他们当时做出决定将房子过户给好友时,应该是不存在上当受骗这种可能性的。
因此,我实在很难理解两位老人当时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做出的将房子过户给好友以帮助其度过难关这一决定的。要帮助好友可以理解,但是也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他们这一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明明是可以提前预料到的,为什么还做出如此举动呢?
是否还有隐情?
目前,我们听到的说法都来自于两位老人。老人的好友,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出面对此事件进行过表态,因此,在无法了解事件全貌的情况下,我认为这一事件还是存在反转的可能性的。此事件依然有回旋的余地,以及不明朗无法看透的地方。也希望相关媒体可以继续跟进报道这一事件。
切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现实中,很多人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吃了大亏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其实就是被突如其来的小便宜冲昏了头脑,一下子失去了思考能力。天上不会掉馅饼,好事不会随随便便轻易发生在你头上。做人还是应该脚踏实地一点,贪图小便宜往往都不会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