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看到此事,很是痛心。一个小小孩童,正在活蹦乱跳的孩子眨眼间就被庄邻家的恶狗咬死了,实是可怜无故的孩子。此事发生于12月15日下
看到此事,很是痛心。一个小小孩童,正在活蹦乱跳的孩子眨眼间就被庄邻家的恶狗咬死了,实是可怜无故的孩子。此事发生于12月15日下午约四点半前后。死者的母亲因发现孩子不在家,马上出来呼喊。有庄人告诉她那边有狗咬死了一个小孩。她马上跑过去看,发现是自己的孩子,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地上还有血迹,头皮已被撕去大半,脸部,脖子都是牙齿痕迹,身上多处被撕咬,120赶到时,小孩已无生命体征了。其妈妈当场痛哭晕倒。
据其妈妈说,狗主人是在打扫过狗咬现场痕迹后约15分钟后才报的警。而邻居家的狗常年不拴,是个大个狗,凶的狠,出事后主人才上绳拴住。据息,事发后,公安局已经把狗处置了,狗的主人郭某平(不知男女)已经被刑拘。
死者家庭距狗主人家有百余米。
我认为,孩子被狗咬死了,实是悲伤和痛恨。但我认为这也与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也有一定的关系。在这悲伤之时,本不该再说其家长的不是,但事理确实如此。那么小的三岁孩子,大人怎麼能离开孩子的视线呢?
狗的主人,我认为是缺少人性和道德的人。其一,此狗常年不拴就是违章现象。一个大型狗,甭说小孩,就是大人也难以招架。其二,狗咬小孩是在狗主人的家门口外。此时主人在家,未能及时救助便丧失了人性义务和道德伦理。其三,狗咬后,没有及时呼喊村民及通知孩子家长便隐藏着恶意行为。其四,狗咬后不及时喊人或报警,而是先打扫处理狗咬现场痕迹,十五分钟后才报的警,(媒体报道是小孩妈妈这样论述的)。主观上是存在害人恶念的。
纵现此事,细品此理,孩子的家长应担监护不到位之责,其责三成。而狗的主人郭某平,视人命如畜生。养大个狗不拴,又不及时救助和报警,主观上存在恶念动机,虽七成之责,也应以十成而担之!虽为民事之责,也应以刑事案件而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