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月9日,山东滨州惠民县一名1岁8个月的女童,在跟随家人在圣豪商场三楼嬉戏时从扶梯护栏中间钻出不慎坠落,后被紧急送往
12月9日,山东滨州惠民县一名1岁8个月的女童,在跟随家人在圣豪商场三楼嬉戏时从扶梯护栏中间钻出不慎坠落,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幼儿情况稳定,正由其母亲陪护在医院普通病房观察治疗。
这起事件中,主要责任毫无疑问应该由孩子的监护人一方承担。孩子本身还不满两岁,对于外界的好奇心以及对于事物的判断力与成年人都完全不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如果到了一个相对陌生的环境里,家长必须做到寸步不离,对孩子的一举一动都保持高度警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而这起事件中孩子的家长在商场里光顾着自己闲逛,造成孩子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无人看管状态。也正是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这次悲剧。
商场存在安全隐患。
这次事件中,商场还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毕竟孩子是在商场中发生坠落的。商场的扶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导致孩子从扶梯口钻出,随后坠落受伤。
虽然孩子的家长因为对孩子的看管不到位 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商场在进行设计时没有考虑周全,同样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样的家长应该认真反思和总结。
这起事件中的监护人已经疑似涉嫌违法该条法律第二款内容,因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之中。法院甚至可以以此剥夺家长对监护权。当然了,剥夺监护权本身对于孩子来说也未必事件好事情,法院也不大可能做出如此判决。
但是作为家长来说,这一事件足以对他们敲响警钟,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应该把孩子养好,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已经人生安全。这是作为为人父母的基本义务,是必须要做到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