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件事发生在4年前2016年11月11日,地点是四川遂宁油坊街,出事的是当地一位住户周先生的女儿。当天,周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推着婴儿车
这件事发生在4年前2016年11月11日,地点是四川遂宁油坊街,出事的是当地一位住户周先生的女儿。当天,周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推着婴儿车,带着还不满周岁的女儿回家,在经过油坊街的一个人行道时,女儿被天降的铁球砸中。被砸中后孩子满脸是血,当场就昏迷不醒,送医急救还是没能挽回幼小的生命。
此事件发生时,周先生已经44周岁,妻子也已经41岁,他们可以说是中年得女,好不容易生了个女儿却以这样的方式失去了,实在让人心痛。
痛失爱女,周先生在事发地寻求铁球的主人,想要给死去的女儿一个交代,可一直找不到线索。
民警也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寻找线索,并提取了铁球上的指纹进行DNA比对,但还是没找到肇事者。实在没办法,周先生起诉了整栋楼一共121户业主,除了确实能证明不在家的,其余没户补偿3000元,一共79万元。
2020年8月24日,当地法院在该栋楼楼前张贴了广告,将此事告知业主,希望他们能配合法律对周先生进行赔偿。
如何看待这件事?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侵权人只有一人,那就是扔铁球的那个人。
周先生一家和他女儿是受害者,中年得女,以这样的方式失去,确实可怜。但是整栋楼除了侵权人,他们都是无辜的,让无辜的人承担侵权责任,特别不合适。
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却被要求赔钱,总有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感觉。
不能因为周先生一家是受害者,找不到真凶,就将伤害转移,这看起来圆满,实则很不公平。
但是要真从人性角度出发,这个判罚还是有些不合理的,因为这样的判罚不仅没让真凶受到惩处,还让无辜的人承担了后果,同时最重要的是规避不了高空抛物这种现象发生。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高空抛物这种现象,采取有效的措施,禁止这种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