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小区阿拉斯家咬人,犬主不赔偿案例不在于田某捡来的有多长时间,重点在于“咬人的犬只是田某侄子牵出去走失”后重返小区咬伤人。
重庆小区阿拉斯家咬人,犬主不赔偿案例不在于田某捡来的有多长时间,重点在于“咬人的犬只是田某侄子牵出去走失”后重返小区咬伤人。
首先,该咬人阿拉斯加犬本不是自小在田某小区长大,而是田某“由九龙坡区铁路中学捡回并带到小区”。有因必有果,若非田某将咬人犬从小区外带回饲养10日,起因又是田某侄子将咬人犬带出挣脱后跑回小区咬人……
其中又包含田某“不当得利捡便宜心理”与咬人犬挣脱后又知跑回小区找田某,已形成事实上的犬与主人互存关系;同时,流浪田园犬很多田某不捡,便捡阿拉斯家。只因流浪田园犬不值钱,阿拉斯家不论品相捡到就是捡钱,毕竟是网红狗。
以上事例分析,从法律角度上来看,事出皆因田某而起。即使真如他所说是捡来的,但袁女士及保安被咬都是拜田某捡狗所赐。若田某不捡回小区,此咬人犬不会咬伤袁女士及它人。因此本案袁女士及保安可共同起诉田某,让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养犬法规定:任何个人收养流浪狗,因事先到当地指定宠物医院做好有无传染病害检查,并及时做好防疫,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上户领证。若违反本条例,当地派出所及城建可对本人实行传唤,咬人犬没收,严全时拘留收容者并罚款。若收养者收留的犬只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可责令其依法赔偿。